English

公开公平公正

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将试行政府采购
1999-07-02 来源:生活时报 窦云峰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7月1日讯今天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,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将试行政府采购,试行政府采购应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
根据目前情况,暂将以下项目纳入国务院各部门机关试行政府采购的范围:汽车、锅炉、电梯、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、复印机、传真机、空调器、办公家具等物资;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修缮工程;大型会议接待、车辆保险和车辆维修等服务项目。基本建设工程按照现行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。采购方式以招标采购为主,谈判采购、询价采购、单一来源采购等其他方式为辅。具体项目的采购方式,由国管局根据实际情况会商有关部门确定。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,原则上由国管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确定的方式和程序,统一组织,集中采购。各部门参与招标、评标、定标等环节的工作,签订并履行合同。特殊情况,经国管局批准,各部门可以自行组织采购。各部门的采购计划分别于每年5月和9月报送国管局,采购计划中应详细说明采购项目的性质、用途、数量、质量、技术规格、交货时间和资金来源等情况和要求,国管局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进行汇总、编制并组织实施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